经济部表示,依据「能源管理法」第8条及「能源用户订定节约能源目标及执行计画规定」,契约用电容量超过800瓩的能源大用户、约4,900家,于2015~2024年期间平均节电率应达1%以上。经统计,上述大用户于2015年至2023年九年期间,全体合计已达成节电量244.75亿度、平均年节电率中位数达1.46%,成效相当显着。

因原节电规定于2024年底届期,经济部拟订新规定做为延续,以引导大用户持续落实深度节能,扩大节能行动的深度与广度。预计于2025到2028年的四年期间,全体约4,900家大用户将可再节电94.7亿度。

经济部表示,新规定的精神,要求各企业整合内部资源由上而下,全面推动所属各分公司或厂区进行节电。秉持能源用户「用电愈多、节电责任愈大」的原则,新规定将依据「全公司」的总契约用电容量级距,设定不同节电率目标。

举例来说,契约用电容量合计801~10,000瓩的公司,平均年节电率目标维持1%;契约用电容量超过10,000瓩的公司,平均年节电率目标提高至1.5%。新规定亦允许企业「以大带小」,协助契约用电容量100~800瓩的中小能源用户进行节电,并计入该企业节电量,促成供应链或企业集团共同节电。

另外,新规定亦明定国营事业以身作则,不分契约用电容量级距,将年度节电率目标一律订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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