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相关弊案,北检不服民眾党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获台北地院裁定交保,第三度提出抗告,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于10点40分谕知裁定,裁定4人全部羁押禁见。在高院提出的串灭证7大理由中,其中检方提出柯文哲曾回讯沈庆京「先将简讯删光」,也是说服合议庭继续羁押的原因之一。
高院裁定书列出的七项勾串事证包括,检方查出,威京集团葛树人4月29日以微信传讯柯文哲,「主席,明天沈庆京的威京集团要登报说明京华城案,请我跟您知会一声,他希望您不要误会喔。」柯文哲则回应,「我现在都不敢跟小沈联络,搞不清楚为什么这一阵子蓝绿两党都很认真打我。」
接着葛树人于1日传讯息给柯「主席要把过去的一些莫名其妙的简讯给删除,以免造成您的烦恼⋯」。5月8日柯文哲回覆「先将简讯删光」检方表示,柯文哲利用可得指挥影响删除事证、勾串共犯以矫饰犯行,恶性重大。
合议庭裁示,依本次发回裁定意旨,认本案显有事实足认被告4人与其他被告、证人有相互勾串之高度可能性,纵使依据本院裁定所谕知之上开指示,本案被告4人与各该共犯或证人之勾串空间仍属存在。
基于尊重审级制度,并考量于本院前次裁定后,检察官于抗告理由所提出关于羁押必要性的事证,并衡量关于本案对于社会危害程度及国家刑罚权行使之公益考量,与被告人身自由相互权衡,认非予羁押显难进行追诉审判,而有羁押必要,被告4人依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项第1款、第2款、第3款,均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而谕知被告等人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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