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在跨年夜涌入新竹市南寮渔港施放烟火,从深夜11点开始持续约2小时,期间南寮渔港一带共接获3起杂草火警案件,新竹市消防局今天(3日)指出,后续会同警方调查,依新竹市爆竹烟火施放管制自治条例裁罚外,另依公共危险罪送办,消防局也将调查详细起火原因。
新竹市消防局指出,元旦跨年夜有许多民眾在南寮地区聚集施放烟火,从深夜11时起持续约2小时也引发火灾,消防局在南寮渔港一带共接获3起杂草火警案件,其中西滨路1段社区大楼旁的空地火警燃烧面积约100平方公尺,另2起火灾则是由烟火施放后的余烬所引起。
针对大楼旁的空地火警,消防局已会同警察局查明施放者的身分,该违法施放烟火行为违反竹市爆竹烟火施放管制自治条例,将依法处以3万元罚锾;同时该火警造成空地围篱烧毁,已涉嫌触犯刑法公共危险罪相关规定,消防局将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
消防局指出,根据新竹市爆竹烟火施放管制自治条例规定,每日上午6点前及每日下午10点后,不得施放升空类、飞行类及摔炮类等一般爆竹烟火。若违规施放,将依法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锾。
此外,在渔港等10种特定场所及区域内,禁止施放爆竹烟火,违规者将依照场所类别,分别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或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锾。
代理市长邱臣远也提醒,春节及元宵节期间庆祝节庆,应选择经检验合格的烟火商品,在空旷、远离建筑物安全场域且合法的时段内施放,保护自身安全,安心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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