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地方税务局表示,依土地登记规则规定,受遗赠人申办遗赠的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应由继承人先办继承登记后,由继承人会同受遗赠人申请。

另依土地税法规定,遗赠土地之移转现值和其前次移转现值,同为遗赠人死亡(即继承开始)时的公告土地现值。因二者相同,无涨价数额,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但仍需办理移转现值申报,取得税捐机关核发的土地增值税免税证明书,才能向地政机关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

税务局补充,若遗嘱指定土地由特定继承人继承,属于指定继承并非遗赠,可免申报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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