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于今(7)日三读通过交通部观光署增订《发展观光条例》第70条第2项修正案,同意国内包含青年活动中心等提供特定对象旅宿服务组织申请转型之期限延长5年。救国团表示,向给予支持的委员们表达敬意和感谢,相关作业会在限期之内妥为处理,未来也会秉持一贯的公益服务精神,为社会造福并为国家育才。

救国团表示,救国团青年活动中心蕴含当年经国先生爱护青年的心意及为国育才的理想,在中心工作的员工数十年来将嘉惠青年和公益服务视为一份值得骄傲的工作,也是一份值得守护的理想,对促进地方发展有很多贡献。本次法案修正之通过,不但保障员工的工作权,也让他们感受到多年努力受到国家和社会的肯定和重视。

救国团提到,这次修法的对象包括寺庙香客大楼、国军英雄馆、教师会馆等10类场所,各单位及场所皆有其特定发展歷史背景及运作需求,一旦全面停运,影响范围非常深远,新冠疫情期间,包括剑潭、金山、復兴等青年活动中心都全力投入协助防疫工作,其他特定场所必然也无法正常营运。

救国团指出,早期政府指示救国团在偏远的山区或海边设置青年活动中心,除建筑物外,还有许多大草坪、广场、沙滩等多元的活动场地,提供青年学子安全、廉价又完善的活动场所,并持续与地方维持密切良好的互惠关系,法案修正不仅可持续造福青年,也造福学校、地方及政府。

救国团说,各青年活动中心幅员广大,数十年来都由救国团妥善管理和维护,近年更取消公益优惠,需负担全额租金,而包括澄清湖、金山等青年活动中心,由政府收回后至今荒废,政府应该感谢救国团。

救国团强调,救国团的歷史早就翻过无数页,现在在救国团服务的员工及担任义务服务的社会人士各党各派都有,呼吁有心人士早日停止仇恨通膨,勿让政治意识超越民主精神,公平看待共同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民,方为台湾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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