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党前党主席柯文哲等4人本月2日遭羁押禁见,柯认为检方主述的「橘子」许芷瑜不是共犯、只是证人,决定委请律师团10日提抗告。抗告状中午左右送台北地院收状,法院下午4点与另3名收押被告抗告状併送台湾高等法院,4人是否继续羁押,仍有变数。
台北地检署去年12月26日起诉京华城案,柯文哲、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和柯竞办财务长李文宗等4人重金交保,甚至谕知配戴电子脚环等科技监控,但北检不服,两度抗告成功,「三度三关」让北院三度开庭。
台北地院2日三度开庭后,认为柯文哲、应晓薇、沈庆京和李文宗4人涉犯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串证、逃亡之虞,谕知羁押禁见。4人交保恢復自由身才1周又被羁押回笼。
之后,沈庆京在3日率先提抗告,8日李文宗也提抗告,9日应晓薇提抗告,因台湾高等法院要求纸本卷宗、不要电子卷证,北院决定等同案4名羁押被告抗告卷证到齐统一併送,以节省诉讼资源。
柯文哲4人的抗告期限是本月11日,因遇假日延到下周一、即本月13日。柯文哲律师团在10日中午递状抗告,台北地院将4人抗告状送至台湾高等法院。
柯文哲认为,本案所涉图利罪、违背职务收贿罪等部分已调查完毕,无续行羁押之原因与必要,证人「橘子」许芷瑜非本案共犯,充其量仅是证人,且其仅涉政治献金案,未回国接受侦讯与本案不生影响。
抗告状指出,考量本案已连续4个月传唤数百人次,甚至大规模传唤金主、党工干部造成「寒蝉效应」,而羁押是侵害人权的手段,请二审考量已有至少4个月的强制侦查,本案如蒞庭检察官所言,事证已经非常明确,就无再予羁押的原因与必要,应考量双方武器平等,给予双方一个公平的攻击防御机会,请交保处分,以维诉讼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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