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警方统计,桃园市去年11月30日微型电动二轮车挂牌新制上路以来1个月,已累计取缔违规案件201件,其中,未依规定领用牌照行驶的案件达195件,占总数的97%,外国人占80%,将持续到工业区宣导移工挂牌。

警方表示,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条之1规定,未依规定领用牌照行驶微型电动二轮车者,处以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的罚锾;另外虽然骑乘微电车不需要考取驾照,但未满14岁者驾驶微型电动二轮车,是会被处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上述违规行为都会被当场禁止驾驶,车辆移置保管。

桃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李维振指出,新法上路后,选择具备符合法规的微电车尤为重要,除了申请牌照需要检附「安全审验合格证明书」之外,车主更应尽速完成车辆登记及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并不可轻忽相关交通规则,如应配戴合格安全帽、后座不得载人,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禁止行驶于人行道与自行车道,更切记绝不可酒驾,酒后骑乘微电车,最高可处2400元罚锾,倘若拒测,除了罚4800元,车辆也得被移置保管。

李维振表示提醒,微电动车事故主要肇因主要是未依规定让车、未保持安全间隔、未依规定减速等,将持续加强取缔微电车违规行为,并透过举发时机,教育驾驶正确守法观念,藉此减少再次违规提升行车安全。呼吁微电车族群远离大车,遵守标志、标线及号志行驶,夜间骑乘时记得要打开灯光,避免发生事故,共同维护用路人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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