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劳工保险局本月陆续发放多笔款项,15日发放国民年金保险丧葬给付,一次5个月,金额为9万8805元。劳保局提醒,丧葬给付须在被保险人死亡次日起5年内提出申请,超过5年不予给付。还有,如果积欠国民年金保费,也要在全数缴清后,才能请领丧葬给付。
国民年金加保期间(65岁前)死亡的被保险人,可由支出殡葬费者请领丧葬给付,以每月投保金额1万9761元计算,一次发5个月,金额为9万8805元。但国保退保期间或65岁之后死亡者,因死亡时不属于国保被保险人,无法请领丧葬给付。
还有一个条件也必须满足,就是国民年金保费已缴清。请领丧葬给付者,不限被保险人之亲属,认定对象为实际支出殡葬费用者,换句话说「邻居也可以申请」,但如果被保险人积欠年金,必须先全数缴清,才能拿到给付。
部分民眾会问,假设年金欠9万元,能不能相抵后领回8805元,答案是不行。劳保局要求「先结清再请领」,确定无欠费且符合相关资格,才会一次性给付。
劳保局提醒,丧葬给付须在被保险人死亡次日起5年内提出申请,超过5年不予给付。接下来到月底,包括国民年金保险生育给付,国民年金保险老年基本保证年金等,也会陆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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