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春节大年初五清晨,高雄市凤山区一处民宅发生火警,独居的80岁李姓老翁命丧火窟,儿女为了「谁害死父亲」相互指责,女儿指兄嫂过年没有回家陪父亲径自出游,兄嫂认为有向老父报备,反控妹妹不理父亲,兄嫂告妹妹妨害名誉及求偿5万元,但检察官和法官都认为双方是情绪性发言,不构成妨害名誉,驳回兄嫂提告。

判决指出,2023年1月26日大年初五上午9时许,凤山区某民宅发生火警,独居的李姓老翁来不及逃出命丧火窟,儿女接到恶耗赶回家处理,女儿责怪兄嫂除夕夜没回老家陪父亲过年,也没接电话,害父亲情绪低落,跟她说自己梦到已过世的母亲要来带他走;兄嫂不甘被指责,辩称出去旅游有向父亲报备,还责怪妹妹「既然爸爸打电话找妳,妳就应该回去关心啊」。

妹妹不甘被兄嫂责怪,辱骂对方「滚啦、操你妈的B」,还企图打兄嫂,被其他家人劝阻;双方又为了筹办父亲丧事,在手机的家庭通讯群组中吵起来,兄嫂先称「我要告小妹的是当天火灾现场她骂我的事,现场很多人看到,她骂我5个字的脏话,并作势要衝过来打我的事」,妹妹回呛「OK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事情没有前因后果的吗」、「妳在爸爸意外身亡那天信口开河,污蔑诽谤爸爸是女儿害死的,也是妳老公同意的吗?」。

兄嫂事后怒告妹妹和妹婿妨害名誉罪,检察官侦查后认为,双方都是情绪失控,一时衝动才会脱口駡人,并非反覆、持续出现的恣意谩骂,难认为有贬损他人名誉的侮辱之意,因此侦结处分妹妹不起诉。

兄嫂不死心,另提民事求偿5万元,高雄地院审理后认同检方见解,驳回兄嫂求偿告诉,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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