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计程车114年农历春节运价调整方案18日出炉,将比照去年农历春节期间实施标准,加成计费期间自1月24日至2月2日(大年初五)共计10天,运价按原规定收费方式加收3成。
市府指出,新竹市政府为体恤计程车驾驶于春节期间载客之辛劳,且为避免业者于春节期间向乘客随意加价喊价,造成乘客权益受损并产生纠纷,市府依例于去年12月25日邀集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区监理所新竹市监理站、新竹县政府、汽车驾驶员职业工会、计程车驾驶业职业工会代表及市警局等相关单位开会讨论。
会决议今年农历春节计程车运价调整相关事宜,将比照113年春节期间实施方案,自1月24日零时起至2月2日(大年初五)24时止,共计10天,运价照原规定收费方式加收3成。
交通处表示,春节期间,计程车驾驶放弃休假,牺牲陪伴家人的时间,为社会大眾提供疏运服务,因此调整运价以体恤其辛劳。春节费率调整方案延续往年标准,并于节前加强宣导,以避免产生收费争议。
交通处也提醒,乘客春节期间搭乘计程车之收费加价措施,市府特印制中、英、日、韩4国语言收费说明,供计程车驾驶张贴于车厢后座,协助乘客清楚了解加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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