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指出,根据央行法第5条规定,本行设理事会,置理事11~15人,由行政院报请总统派充之,并指定其中五~七人为常务理事,组织常务理事会。前项理事,除央行总裁、财政部长及经济部长为当然理事,并为常务理事外,应有实际经营农业、工商业及银行业者至少各一人。除当然理事外,理事任期为五年,期满得续派连任。

而央行第20届理事会理事任期至今年1月26日止届满。央行表示,此届理事会对本行货币、信用、外匯政策的审议及核定,以及业务计画核定等,贡献良多,使央行顺利达成法定经营目标,绩效显着,令人敬佩。

央行指出,总统2025年1月17日华总一礼字第11400004190号令,特派严宗大、朱美丽、董瑞斌为中央银行第21届理事会理事并为常务理事,陈骏季、洪福声、李怡庭、陈思宽、张建一、陈旭升、吴明昌、林常青、萧明福为中央银行第21届理事会理事。任期自至2030年1月2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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