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策略长丁尔昆表示,大同拟办理现金减资新台币11亿6976万8340元,销除股份1亿1697万6834股,以公司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为普通股23亿3953万6685股计算,减资比例为5%,每股退还现金新台币0.5元,发放至元为止(元以下舍去)。减资后实收资本额为新台币222亿2559万8510元,计22亿2255万9851股。减少之股本全数以现金依各股东持股比率退还之;惟减资后实收资本额、实际减资比率,以减资换发股票基准日之已发行总股数计算。

依前述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每仟股减少50股(即每仟股换发950股),减资后不满壹股之畸零股,股东可自行在减资换股停止过户日前五日内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拼凑成整股,拼凑后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减资换股基准日后在股票公开集中交易市场恢復买卖参考价给付现金,计算至元为止(元以下舍去),并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以该参考价承购之。

本次现金减资换发之新股拟採无实体发行,其权利义务与原股份相同。

本次俟股东会通过并呈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授权董事长另订减资基准日与减资换发股票基准日等相关事宜。本次现金减资基准日前,如因本公司股本发生变动,致影响发行在外流通股份数量,致使须调整减资比率与每股退还金额,或本案因法令修订、主管机关核示,或为因应其他客观环境变动而须修正,拟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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