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与一名女保险员小萱(化名)发生不正常往来,导致她精神受到极大打击,怒而提告并求偿百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萱确有逾越一般社交界限之举,判决赔偿小美25万元。可上诉。
小美主张,她与阿德自1994年结婚至今,两人始终为合法夫妻。然而,去年3月8日晚间至隔日中午,小萱明知阿德已婚,却仍进入两夫妻共同居住的台北市某公寓内,与阿德独处一夜。小美认为,小萱此举已严重侵犯夫妻间基于婚姻产生的法益,情节重大,导致她承受难以言喻的精神痛苦,因此提告求偿100万。
对此,小萱辩称,当日她仅于公寓楼梯间与阿德交接文件,并未进入房屋,也不知对方已婚,否认与阿德有超越一般友谊的关系。
法院调查指出,小美提供的监视画面显示,一名身穿白衣的女子于当日晚间8时58分进入案发公寓,直到次日中午12时4分才离开。经比对后发现,该女子的走路姿态与小萱相符,并由小萱的同事佐证确有其事。此外,小萱自承与阿德仅因公务往来才至该地,但画面显示的行为明显逾越一般社交一般。
更令法院注意的是,小美提交的一段录音中,小萱坦承:「我真的就只是进去坐了一下,他好像在吃早餐吧?」此番言论明确证实她确实进入了两人居住的房屋,推翻了她仅在楼梯间交接文件的说法。
法院审酌,婚姻的核心在于夫妻彼此的诚实与忠诚,双方应携手维护共同生活的圆满与幸福。然而,小萱的行为已逾越一般社会可接受的界限,对小美造成精神伤害。考量情节重大,判决小萱须赔偿小美25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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