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114年春节假期休市(114年1月23日至2月2日)长达11日,为因应国际金融市场于国内期货休市期间可能发生的价格波动,期交所鉴于以往春节假期採行调高保证金作法有助于市场运作安全的确保,于114年春节假期,调高股价指数类契约、匯率类契约、标的证券为受益凭证股票类契约及商品类契约保证金,以1月21日保证金为基础调高约10%(例如,臺股期货现行原始保证金322,000将调高至354,000元,调幅约10%),以强化期货市场风险承受度,维护市场安全。同时也请交易人多加注意春节假期期间国际行情之变化及持有部位状况,并适时缴存足额保证金。

期交所于114年1月21日(调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之股价指数类契约、匯率类契约、标的证券为受益凭证之股票类契约及商品类契约保证金调整后金额,实施期间为114年1月22日 (春节前最后交易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生效,预计于2月3日开红盘日再视市场状况公告2月4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前揭各契约之保证金适用金额。

另提醒交易人注意,114年1月22日为期货集中交易市场农历春节前最后交易日,当日下午3时开始之盘后交易时段仍将交易至次日上午5时。交易人于1月22日一般交易时段收盘后之未冲销部位及当日盘后交易时段之新增部位,应以调高后之原始保证金数额计收。交易人应注意保证金调高后,帐户权益数之变化及长假期间未冲销部位之风险;期货商对期货交易人亦应加强注意并落实风险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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