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市刘姓女子与林姓前夫利用亲友帐户申请虾皮购物平台帐号,与大陆网路连结经营代为转帐、支付、储值等业务,实际是走地下匯兑,并雇用洪男操作,3年间匯兑包括诈骗金额共约10亿元到对岸,不法牟利1800多万,嘉义地检署依违反《银行法》起诉3人,对刘女求重刑。

起诉书指出,40岁刘女与39岁林男于2019年8月离婚,但刘女开设网路行销公司,并与林男自同年5月起即与大陆数名男子合作做地下匯兑,2人借用多名亲友的银行帐户,申请虾皮购物平台帐号。

在虾皮网站刊登「可徵信支付宝充值、客制不单、支付宝储值教学、游戏支付教学储值」等讯息,实际经营代为转帐、支付、储值,包括大陆银行、支付宝、抖音、淘宝代购等匯兑业务。

检调发现,刘女申设的帐号提供给不特定人(即买家)浏览,以虾皮拍卖网站「聊聊」功能或微信等通讯软体联繫,将买家需要人民币金额依较低的自订匯率换算为新台币,收取每笔100元或每万元200元的手续费。

刘女、林男以此手法自2019年5月至2022年6月间,共匯兑新台币逾3亿4000万元,赚取手续费约560万多元。另外,2人雇请37岁洪男以相同手法操作地下匯兑,自2020年至2022年8月间共匯兑金近6亿7000万元,获利1300万余元。

此案因金门地检署、嘉义市调查站及刑事局调查诈骗集团金流时,发现有多笔诈骗金钱透过刘女操控帐户匯兑到大陆,且其帐户金流异常庞大,报请嘉义地检署侦办。

检方认为刘女曾于2019年涉及非法办理匯兑业务罪被起诉,被判决1年10月徒刑、缓刑3年,须向公库支付5万元确定,竟不知悔改,持续做地下匯兑,因而建请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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