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小萱指控丈夫阿国(均化名),当年双方因房屋要遭查封而吵架,没想到阿国就门锁住,不让她进家门,她只能被迫离家,导致2名孩子无法受到她的关怀与照顾,当时未报警是考量自己无法独立扶养小孩。不满双方因感情不和及经济因素,因而分居迄今长达23年,期间并未联繫,因此依法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阿国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也未提出书状声明或陈述。小萱与阿国所生的其中一位孩子到庭证称,他当年年纪还小,不记得父母亲吵架的原因,也并不清楚房屋有没有被查封,甚至父亲有无将房门锁住,不让母亲进家门,因此被迫离家。
父母自他小学三年级开始分居,迄今约有23年,并且自分居后应该没有往来与联繫。他不清楚父母分居的原因,也不了解母亲离家的理由。在分居后,他与父亲同住,也由父亲扶养长大,但他现在没有和父亲住,也不知父亲现在的住所。
法官考量,阿国与小萱结婚迄今已经35年,但是也已分居达23年,期间并无联繫,彼此长期缺乏夫妻间的互动,堪认夫妻婚姻生活已名存实亡,维持婚姻基础的情感已不復存在,难以期待继续维持并经营婚姻生活。日前依法判决,小萱诉请裁判离婚,于法有据,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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