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大S(本名徐熙媛)春节与家人赴日旅游,今(3)日却惊爆因流感併发肺炎离世,享年48岁,突如其来的噩耗为外界投下震撼弹。对此,律师吕秋远直言,依据台湾民法规定,无论是大S留下的遗产或两名小孩的监护权,身为前夫的汪小菲占据一定优势,「除非立法院愿意修法,否则这部分的规定就是如此。」

律师吕秋远表示,根据台湾的民法规定,夫妻离婚以后,即便原本约定由一方行事监护权,但若行使的一方过世,孩子的监护权将移转至生存一方,「以大S的情况来说,她过世以后,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就依法会到汪小菲这里」;并强调,就算大S曾立遗嘱也不起作用,仅后死的父或母,才能写遗嘱指定监护人。

「如果汪小菲想要把两个未成年子女带走,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吕秋远进一步指出,即便大S与汪小菲离婚后已与具俊晔再婚,但鉴于具俊晔并未收养她的两名小孩,因此在法律上仅称得上姻亲关系,未来的亲权仍由汪所行使。

针对遗产分配部分,吕秋远坦言,目前虽说是由配偶具俊晔、两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继承,各三分之一,但汪小菲若是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来的遗产分配恐将生出许多争议,「毕竟他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取得对方的遗产」、「在过去的经验里,生父是好人,就会把财产信托,等孩子成年后使用。生父如果有非分之想,未来就会有大小不一的诉讼在后面。」

吕秋远也提及,若汪小菲向将孩子带走,大S的家人后续仍能在法院以「变动最小原则」与「未成年子女意愿」的方式声请改订监护权,由家人来担任监护人,但除非汪小菲愿意妥协,否则该诉讼相当不易;至于遗产部分,仅能希望汪小菲愿意信托,但无论如何,未来仍有很多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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