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寒流影响,中央气象署预测新北市2月7日至9日局部地区将出现10度以下、甚至3至5度的低温,新北劳动检查处提醒雇主应做好「工作管理、健康管理、教育训练」3措施,以防止低温造成劳工身体伤害。倘雇主未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导致发生职灾,依《职业安全卫生法》最高可处30万元罚锾。
劳检处解释,「工作管理」意谓作业前应确认劳工穿着适当防寒衣物,并于作业中安排适当休息时间、提供热饮及保暖设备等。由于劳工于低温环境会提高脑心血管慢性疾病发生率,事业单位应执行「健康管理」减少暴露户外的时间,降低危害风险;在休息场所中设置血压计,并随时注意劳工身体状况,尤其需留意中高龄或患有心血管疾病劳工的健康情形,必要时寻求医师协助。此外应实施「教育训练」,使劳工瞭解低气温危害并遵守相关健康管理规定。
新北劳检处提醒,对于山区、沿海或水上等特殊工作环境,以及从事营造作业、广告招牌吊挂、农渔业等的户外工作者,雇主需特别注意低气温所造成的作业风险,并重视劳工健康保护工作;对使用机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从事外送作业,则应穿着保暖或使用暖暖包等御寒措施,确保劳工朋友在作业时都能健康平安。
劳检处最后呼吁,劳工朋友在寒流过境期间,应随时注意自身健康状况,如有发现不适症状,应该要立即休息,切莫勉强工作。此外,雇主应确实规划并採取必要的预防措施,若发现劳工身体有不适情形,应立即就医治疗,倘未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导致劳工发生职业灾害,依《职业安全卫生法》可处最高30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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