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越南籍移工阮文广因不满同事阮文生在宿舍中对其不敬,持铁器重击另一名同事阮文福头部,导致对方重伤,所幸未造成死亡,昨(6日)由桃园地方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阮文广有期徒刑2年11个月,并于刑期满或赦免后,强制驱逐出境。可上诉。
事件发生于去年10月3日,当时阮文广与阮文生及阮文生的弟弟阮文福同住在员工宿舍。阮文广因为在午餐时间与阮文生发生争执,且对方以手指向年长的他,感到极为不满,双方随即发生肢体衝突。阮文广认为此举具有侮辱意味,情绪激动之下,携带一把铁器从宿舍B栋前往A栋,当时他原本是想对阮文生发作,却未见其踪影,反而将怒气发泄在正在打牌的阮文福身上。
阮文广当时以56.5公分长、20.5公分宽的铁器对阮文福头部重击,导致后者头部重伤,并送医急救。虽然阮文福经过治疗后未造成死亡,但事后检察官依杀人未遂罪起诉阮文广。
法庭审理中,阮文广全盘承认罪行,并且证人证词一致,认为他在攻击时有明显的杀人意图。法院指出,铁器的攻击强度及其攻击部位均显示阮文广主观上具有强烈的杀人犯意,并且明知攻击头部可致命。
法院最后依刑法第271条第2项、第1项,判决阮文广犯杀人未遂罪,处刑2年11个月,并判决刑期结束后强制驱逐出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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