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妻控诉,经营不动产投资公司的老公阿宏(化名)出轨女直播主小茹(均化名),因此怒告小茹,但阿宏仍持续抖内人民币5000元,两人还一起到酒店缠绵3天2夜,让人妻身心崩溃再求偿百万。法院审理,虽过夜举证不足,但两人互动及对话纪录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当社交行为,判小茹应赔偿15万元。
判决指出,一名人妻2023年对女直播主小茹提出侵害配偶权告诉,小茹在审理时知道阿宏仍是已婚。没想到两人持续往来,2024年4月,阿宏以微信支付方式,转让人民币5000元(约新台币2万2532元)给小茹。同年月21至23日,小茹与阿宏一起入住西塘良壤酒店。
人妻指出,早从3月起双方就频繁对话与通话,互传暧昧讯息,内容包含「你是我的最爱」、「几点来,好想你」、「我们俩该运动了」,以及「昨天我钱是不是放在沙发上」、「妳昨天走怎么没叫我」证明阿宏的确在小茹家过夜。人妻为此感到身心痛苦,难以承受,因此向小茹提告求偿100万元。
小茹辩称,未与阿宏入住酒店,阿宏也没有到她家过夜,自己在浪LIVE直播平台从事主播工作赚生活费,平时会在IG及脸书经营个人形象与粉丝互动;与阿宏是在2022年7月相识,期间阿宏向她表明已离婚、展开追求。
后来2023年,小茹被人妻提告时,小茹说当时不再与阿宏以男女朋友身分交往,尔后仅将对方视作粉丝,作为网红主播,会收到粉丝传送的暧昧等讯息,因此与阿宏的聊天对话并未踰越婚姻关系之正常社交范围,加上人妻和阿宏结婚、离婚3次,感情早已不稳固。
新北地院审理,从小茹与阿宏的对话纪录来看,双方聊天内容具有暧昧情愫,显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当社交行为,小茹虽抗辩其从事直播业,而粉丝亲昵称呼及恋爱幻想皆为常态,与阿宏间互动和一般粉丝无差异。但审酌小茹于2023年间因不知悉阿宏有配偶而与其交往,足证两人并非单纯直播主及粉丝关系。考量人妻目前自行开立公司担任负责人,年收入百万元以上,小茹当直播主月薪约3至5万元,最终判小茹侵害配偶权,应赔偿15万元精神抚慰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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