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DeepSeek横空出世,生成式AI方兴未艾之际,很多法律纠纷也接踵而至。有大陆学者提醒,面对生成式AI衍生的相关法律纠纷,过往法院判决经常倾向「保护技术创新」,但鼓励技术创新的同时,立法和司法还应该从「维护优质数据生态」的「社会受益」(social benefit)」视角,思考法律与技术创新的博弈。
澎湃新闻报导,西南科大法学院副教授王佐发撰文指出,生成式AI的工作过程基本上包括三个步骤,即训练数据、交互数据和生成数据。而这三个步骤,都可能产生着作权纠纷。
举例来说,印度亚洲国际新闻社(ANI)近期向印度德里法院提起针对OpenAI的侵权诉讼。ANI指控OpenAI未经许可使用其新闻内容,侵犯其着作权。ANI请求法院判令OpenAI赔偿损失并永久禁止OpenAI使用其内容。
王佐发称,面对这些指控,作为被告的AI公司往往援引《着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针对ANI的指控,OpenAI抗辩就认为,其使用的数据是公共领域的数据,属于合理使用。
王佐发认为,面对生成式AI着作权纠纷,总体上,法院倾向于保护技术创新,防止过于频繁的诉讼成本妨碍生成式AI的发展。不过,他也提醒,生成式AI不仅带来法律上的挑战,也对传统的市场模式带来衝击
她以传统媒体产业为例,如果传统媒体自身的数据被生成式AI「合理利用 」后,生成更受市场欢迎的数据(内容),那们传统媒体的客户与收益就会失去市占率,这将导致没有人会有动力创造第一手数据。
王佐发强调,在肯定生成式AI带来的社会效益(如资讯普惠、创作民主化),鼓励技术创新的同时,立法和司法还应该从「维护优质数据生态」这个更高的视野和更大的「社会收益(social benefit)」视角,来思考法律与技术创新间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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