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侦办张介宗涉嫌连续杀人分尸进入斗智阶段,专案小组发现张嫌在7日法官裁准收押禁见后,关在看守所还能申请购买掌上电视及订阅报纸,检方担忧张嫌恐能同步掌握侦办进度,将在补证后,向法官声请禁止张嫌接触媒体。法院审理后,认为禁止阅报与灭证无关联,驳回检方声请。

检方2月6日声押张嫌时,曾声请禁止他在看守所订报及阅读涉己新闻,但当时检方提出的证据仅张嫌杀害林姓妇人,没有他杀害张姓妇人及黄姓兄嫂证据,法官认为涉及被告知的权利,未准检方请求。检方担忧张嫌恐能同步掌握侦办进度,将在补证后,向法官声请禁止张嫌接触媒体。

不过,高雄法院表示,检察官是以被告日后可透过报纸、电视新闻报导内容等方式,知悉侦办进度,并随时变更答辩方向可能,将严重危害本案真实发现,而声请禁止被告受授及阅览电视及报纸。

但承审法官认为本件是以被告有湮灭证据之虞为羁押原因,应以被告受授及阅览电视及报纸,足致其有湮灭证据之虞时,为避免被告湮灭证据之目的,且符合比例原则,才得裁定禁止。但依检察官声请意旨所载理由及所附新闻资料,无从认与湮灭证据之虞具有关联,也难认与羁押禁见目的相关,因此驳回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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