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台南发生民眾以捕兽铗抓浪犬、浪猫的案件频传,据动保法规定,私设捕兽铗行为可处1.5万元至7.5万元罚缓,虽然政府不断宣导,但台南这3年来接获的通报件数,却不减反增,尤其安南、永康等都市地区更是热区,针对捕兽铗频繁出现的区域,市府动保处未来会加挂告示牌,提醒民眾相关罚则。
日前台南新化发生有养鸡户放置捕兽铗捕捉浪犬,造成浪犬被夹伤,事件引起不少风波,网路上也有正反不同意见,市府动保处获报后依规定裁罚。
动保处副处长洪振凯表示,儘管捕兽铗早已被禁用,但近期仍有流浪动物在偏远山区和农地遭遇捕兽铗夹伤,部分民眾为了保护农作物使用捕兽铗,造成野生动物、流浪犬猫受伤死亡,甚至人类也可能误踩。
动保处统计,近3年接获捕兽铗案件共计154件,2022年22件、2023年60件、2024年72件,案件数有增长趋势,件数最多前4名地区依序为新化、安南、永康、关庙;另查获的非法铗具共154支,均依法销毁。
洪振凯说,使用捕兽铗行为涉违反动保法,可处1.5万至7.5万元罚缓;对于贩售、陈列捕兽铗者,也是处1.5万至7.5万元罚缓。一个捕兽铗市售价格是百元有找,很容易找到管道买,民眾若发现有贩卖、持有及使用捕兽铗等行为,可以主动向动保处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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