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计总处今在行政院会报告,针对「114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盘点出12项窒碍难行之处;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转述行政院长卓荣泰听取报告后表示,听完主计长的说明内容,各部会都心有戚戚焉,对于这样的窒碍、难行的内容,各部会必须要具体的来争取跟说明。

主计总处盘点的总预算案12项窒碍难行之处包括一、删减总数未宣读(兜不拢);二、部分删减提案之删减数已逾原编预算案数;三、删减总数创歷史新高;四、要求行政院自行调整删减数高达 636 亿 554万 7,000 元,行政院已无力再行调减,本决议抛弃宪法所托付的预算审议权限,与宪法权力分立原理显有不符,亦将造成预算删减之政治责任归属不明确。

五、冻结总数创近年新高,冻结之预算具高度不确定性,未来执行时将影响厂商参与投标意愿,不利相关标案及业务推动;六、多项冻结案之解冻条件难以达成,将造成机关运作无法延续;七、删减冻结集中特定机关业务费,均已严重影响机关基本运作维持,及依据宪法或法律执行各项业务。

八、删减集中特定项目;九、政策宣导单一厂商得标金额不得超过 5%;十、一般事务费通删 10%为往年之 2 至 3 倍,且未考虑各机关实际业务差异及办理必要性,即予以通盘减列,将导致国家各机关用人政策及重要业务推展窒碍。

十一、原民会冻结案违反大法官释字第 391 号;十二、部分通删项目设有不得流用限制;且指定删减项目未授权科目自行调整,造成预算执行无法因应情势变化及实际需要,办理预算流用及动支预备金,使预算执行无弹性,影响业务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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