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空姐不满先生时常对她言语辱骂、更趁她不胜酒力时试图强行性交,先生还多次以死相逼,让她难以忍受希望离婚,双方经过多次调解与婚姻谘商仍然无效,希望法院判准离婚。新竹地院法官斟酌双方情况,准许离婚。

空姐控诉,两人婚后育有一女,但先生罹患躁郁症及忧郁症,曾陪同先生就医,但先生未按医嘱服药治疗,病症迟迟未获改善,情绪因而起伏不定,时常以「干」、「干你娘」等语辱骂,且常说「我早就死了」、「我还有什么资格活着」等负面言论,更自承过去的自己有可能做出恐怖暴力的举动,让她精神上经常处于紧绷状态而受有极大心理压力。

不仅如此,空姐也指控先生曾经趁她酒醉无法反抗时,对她强行性交,又第二发再次强行性交时,因她挣扎抵抗而未得逞,造成她手臂瘀伤。对于先生种种言语暴力及性暴力行为,已让她精神上饱受痛楚,希望法院判准离婚,女儿抚养权归她。

不过先生则否认对太太有言语暴力或性暴力等行为,且太太在4年前即以上班或其他理由居住台北友人家中,他并未同意分居,只是被迫接受。再者,原告从开始调解至今只想离婚,而他则是希望继续维持完整家庭婚姻。因太太工作之故常需要飞往海外,女儿由他照顾比较适合。

新竹地院法官检视两人通讯纪录,确认先生确实言语上充满负面情绪,造成太太精神上压力,且双方在分居后,除了孩子之外再无其他互动,主观维持婚姻意愿薄弱,双方就婚姻破绽皆须负责,判准离婚。另外,双方皆具亲权意愿及能力,亲权动机为正向,皆为适任之亲权人,但因女儿长期跟父亲同住,考量女儿最佳利益,仍由父亲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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