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工作者林献元与涉受「中共福建省委员会」官员指示,于2023年10月至12月总统大选期间,委托自称「民调专家」的退休副教授苏云华捏造9波假民调案件,台中地院一审判决仅认定违反《总统选罢法》,唯二审今(26日)撤销原判,改依反渗透法、总统选罢法,判处林、苏各9月、6月,褫夺公权均2年,苏缓刑2年。
检警调查发现林于2023年4月间受中共福建省委员会官媒的林姓等高层邀约,招待赴厦门旅游,林并找苏一同前往。旅游返台后,林成立「指动新媒体传播有限公司」和「元丰传媒」等网路新闻平台,大陆官媒高层更匯入人民币13万元给林托购茶壶及写稿宣传费等。
林2023年10月间委托苏,约定自当年10月11日至2024年1月3日进行10波「2024年中华民国总统大选民调」,并以每波民调15万元为酬劳,预计给他150万元等,更签立「本合作为无偿进行」及150万元借据规避调查。没想到,苏仅在各地火车站随机拍照,或仅面访1人却捏造访10人或150人的数据,先后制作9波假民调。
而林收到假民调资料后,甚至自行将侯友宜支持度调高1.5%、赖清德支持度调降1.5%,后陆续发布于多家网媒平台。台中地检署以林、苏涉嫌重大,依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反渗透法》等罪起诉,并请法院审酌从重量刑;台中地院2024年8月将林依《公司法》、《选罢法》判8个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2年,苏依《选罢法》遭判4个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年。
该案今台中高分院二审宣判,改依《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反渗透法》,判处林、苏各9月、6月,褫夺公权均2年,苏缓刑2年。此外,2人应支付国库各30万、20万元,上相关法令教育课程各3、2场次,林另再须服公益劳务役80小时,且另犯公司法判刑3月,缓刑3年,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