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税2.0即将在5月开徵,自住者拥有最低1%的优惠税率,只是民眾需要留意,必须在3月24日前办妥户籍登记,否则不仅无法享受自住税率,还可能飙到4.8%。

符合1.2%自住优惠税率的资格,包括无出租或营业使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国合计持有三户(含)以内的房屋,以及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实际居住,并办妥户籍登记。

此外,如果全国范围内只有一户房屋,且现值低于地方政府的门槛,税率还可以下降至1%,大幅减少持有成本。

如果去年6月30日该房屋已被认定为自住,但尚未进行户籍登记的民眾,同样需要在3月24日完成登记,即可适用自住优惠税率,不用另外申报。

如果在去年6月30日为非自住,或者7月1日之后才购买的新屋,就需要完成户籍登记,并向房屋所在地税捐机构申报,待核准后就能适用自住税率。若逾期,税率将採用非自住税率,从1%或1.2%飙升至4.8%,一来一往的差异相当大。

事实上,设籍的对象不限本人或配偶,直系亲属除直系血亲外,还包含直系姻亲,地上房屋如有土地所有权人之直系姻亲,如媳妇、女婿、岳父母或公婆等设立户籍,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设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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