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周四第3941次院会讨论通过立法院修正通过「财政收支划分法」部分条文修正覆议案,考量确有窒碍难行之处,将由行政院依「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第2款规定,呈请总统核可后,移请立法院覆议。财政部次长阮清华也提到,不反对修正财划法,但应该要充分讨论,财政部也将于周四当天发出与地方政府开会通知,中央地方讨论,不是为了开会而开会,更希望双方会有完整准备,提出稳健的意见。若新修财划法上路,恐使中央政府平均要删减28%预算。
财政部说明,针对113年12月20日立法院第11届第2会期第14次会议决议修正通过「财政收支划分法」部分条文,经该部会同行政院主计总处研议,「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条文第8条调整各级政府税收划分,大幅削减中央可运用财源,直接改变中央与地方间之财政结构,却未併同检讨中央与地方之事权分配,造成中央政府部分施政项目无法顺利推动或延续,将影响全民福祉。
财政部表示,「财政收支划分法」立法意旨为调剂地方财政盈虚,俾利地方政府间能均衡发展,惟「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条文第16条之1修正统筹分配税款之分配方式,进一步扩大城乡差距,已悖离该法立法本旨,且修正内容有所矛盾或欠具体明确。又本次修正已大幅增加地方自有财源,「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条文第30条规定中央政府不得减少给予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补助款项金额,实不合理。另外,本次修正未考量施行应有之准备作业期间,不利各级政府预算秩序维持及执行等窒碍难行之处,将由行政院依「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第2款规定提出覆议。
财政部进一步表示,鑑于「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攸关国家财政资源重分配,应充分讨论并审慎规划,不应仓促,希望透过覆议,让立法院再次审视法案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利益及全民福祉,透过民主的审议程序,再予充分讨论,并制定更为完善之分配机制。
次长阮清华也补充说明,财划法修正对施政影响,大幅度调整中央跟地方财政划分,削减中央可运用资金达到3753亿元,直接改变长年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结构,同时没有讨论相关事前划分的问题,会造成很大后遗症。
次长举例提到,中央政府114年总预算岁出达到3.1兆多,假定扣除法定义务支出1.8兆多,只剩下1.3兆多,如果完全没有救济手段,等于中央政府平均删减28%预算,会造成施政衝击,如育儿津贴、国防支出都会受到影响。育儿津贴每个月每个人减少,公共托育补助从7000-13000减至4900-9100元,每户租金补贴也减至1400-5600元。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