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0日起,行车速度只要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40公里以上,就属严重超速,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危险驾驶举发,除罚锾1万2000元至3万6000元、记违规点数3点及参加道安讲习外,并吊扣该车牌照6个月。自新法施行后,统计桃园市去年严重超速案件举发并扣牌6390件,较2023年举发3638件增加2752件,增加75.6%;较施行前大幅增加,显示有许多民眾尚不知新的处罚规定。

桃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李维振提醒民眾,如果超过最高速限40公里,举发机关通常会开罚2张同时间及同地点的严重超速罚单,1张系针对驾驶人处以罚锾,另1张系针对车主处以扣牌6个月处分。依《行政罚法》第24条第2项,违反行政法上义务行为,除应处罚锾外,另有没入或其他种类行政罚之处罚者,得依该规定併为裁处;二者皆需处罚,并无一罪二罚情事。

另依据《道交条例》第85条之1第2项,径行举发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速限,其违规地点相距6公里以上、时间相隔6分钟以上或行经1个路口以上,得连续举发。李维振呼吁严重超速已下修为40公里,如符合上开规定得连续举发,且驾驶人有罚锾部分,车主则是扣牌,两者都会处罚,请民眾遵守道路速限行驶,维护自身安全也保护其他用路人,平安出门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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