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国(化名)某日凌晨到一处沙滩,发现穿比基尼的女子小萱(化名)独自一人,阿国先脱光全身衣物,再从小萱身后接近,强行推倒并骑在她身上,不仅袭胸还摸下体,更说「我要让妳舒服」。小萱吓到尖叫,阿国伸手想摀住她的嘴,小萱趁机狠咬阿国的手并说要报警,阿国这才停手,随即下跪道歉后逃离,小萱不甘受辱愤而报警提告。

法院审理, 小萱指控,当天她走在浅滩要接触水面时,阿国从她背后直接把她整个人压制在地,当时阿国是全身赤裸,整个人骑坐在她的身上,阿国在她背后时就有摸她胸部,接着把她翻到正面,试图将她的比基尼衣裤脱掉,过程中还摸她的下体。

她被吓到大声尖叫,阿国竟还说,「我会让妳舒服!」阿国竟强拉她的裤子想伸进里面,她就挣扎继续大叫,此时阿国想用手摀住她嘴巴,她就用力咬住阿国的手。因为她有闻到酒味,就问阿国:「你喝酒了?」之后她跟阿国说手机在旁边要报案找警察时,阿国立即下跪道歉后就逃跑。

阿国辩称,当天看到小萱躺在沙滩离他不远,他当下只是想确认小萱有无需要帮忙,当他接近时,小萱就转过头,2人当下都吓到,小萱就一直尖叫,他只是要确认小萱有无需要帮忙,他只有碰到小萱的脸和嘴,没有触摸胸部和臀部,也没尝试脱去小萱的衣裤,更也没有想要做出性交行为。

法官审酌,阿国仅为满足自己的性欲,海滩人迹较少的地点及时间,随机找犯案对象,对小萱性自主决定权未予以尊重,造成无可抹灭的心理阴影。阿国所为,让小萱身心受到严重创伤,犯罪所生危害程度较鉅,并且未赔偿小萱任何损害。日前依法宣判, 阿国犯强制性交未遂罪,处有期徒刑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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