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军火教父」之称的黄如意,因宜兰张姓父子欠债500万,竟纠眾强迫父子3人,签立2100万本票、1千万元借据及1350万元保管条,并将张男儿子殴打成伤。一审法官审理后,认定黄男犯恐吓取财罪,处有期徒刑1年6月,其他3名同伙判1年到一年2月徒刑。

根据判决书,宜兰的一对张姓父子积欠黄如意500万,黄的吴姓小弟在109年8月4日,在宜兰某家餐厅内张姓儿子恐吓:「因你父亲及胞弟欠黄如意债务,你要处理」、「今天如果你没答应,看是要把你爸你弟断手断脚还是拖去山上埋」等语,随后吴姓小弟纠眾,将张男带至一家槟榔摊,发现父亲及弟弟已在场,且弟弟被打得头破血流,当场强逼张男签立1000万元本票及1,000万元借据。

之后黄如意又与多名小弟于109年9月8日,在宜兰一家槟榔摊与张姓父子商讨债务,吴姓小弟还逼张的儿子向黄如意下跪、自掴以示诚意之方式,强逼父子再签立1350万元之保管条1张,并强逼张父签立1100万元之本票,同时殴打张的儿子,事后张姓父子不堪逼债,于是向警方报案。

但黄如意与小弟均辩称:当日是张的大儿子主动要帮其父亲和胞弟还债,才主动签立1,000万元之本票,并没有人逼他,而当天张的弟弟会受伤,是因为另一名小弟在处理张的弟弟欠自己老大的债务,和他无关。吴男则辩称,他到场时,张的弟弟已经受伤,根本没有恐吓张姓父子三人或任何举动。

法官审理后,认为黄如意及玲外3名小弟,施压恫吓张姓父子、强索财物,对张家3人自由及社会治安造成相当妨害,且被告4人均矢口否认犯行,饰词狡辩,判处黄男有期徒刑1年6月,其他三名同伙判1年到1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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