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曾姓女子因腰部、右大腿酸痛,到三民区一间物理治疗所看诊,张姓物理治疗师对她执行「胫股骨关节松动术」,却造成曾女多处骨折,曾女气到提告,张姓物理师事后发现自己未依照医嘱,还偽造病歷企图脱罪,法院审理后,依理治疗师法、行使变造私文书判刑8月、3月,并赔偿曾女215万元。
判决指出,2017年7月曾女因腰部及右大腿酸痛,到高雄一间物理治疗所看诊,当时张男以右肘对曾女右膝盖下方执行「胫股骨关节松动术」,却造成曾女出现骨裂、骨折等伤害。
2个月后,曾女向张男反映她的右膝肿胀不舒服,张男则再度对曾女实施「胫股骨关节松动术」,没想到却造成曾女骨裂、骨折更严重,经诊断为「右膝半月板破裂併关节血肿」、「右膝关节后十字韧带断裂」,让曾女气到对张男提告;张发现自己未遵照医嘱,竟还变造别张復健治疗转介单交给医审会审查,事后被仍被识破。
法院裁定,由于张男未依医嘱指示帮曾女治疗,违反物理治疗师法被判刑8月;行使变造私文书则判3月,另经计算,曾女无法工作损失约131万5436元,以及精神慰抚金30万元,加上看护费、医疗费等合计判张男应赔偿曾女215万9910元。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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