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因违反保护令,在通讯软体LINE上张贴骚扰前妻小美(化名)的文字,遭法院判处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德与前妻小美于111年11月离婚,后于113年11月再婚,两人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的家庭成员关系。阿德曾对小美实施家庭暴力,法院于112年10月核发保护令,禁止阿德对小美实施暴力及骚扰行为,并要求阿德远离小美居所至少50公尺,保护令有效期为2年。
然而,阿德无视保护令,于112年11月19日晚间,在其LINE帐号的「状态讯息」栏中,张贴影射小美的文字,内容涉及小美经营的猫舍及其个人隐私,对小美进行骚扰。小美不堪其扰,向警方报案,全案经台中地检署侦查后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阿德坦承犯行,并表示张贴文字仅为抒发情绪,无意恐吓小美。然而,法官认为阿德明知保护令内容,仍故意违反,且其行为已对小美造成心理上的不安与困扰,构成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条第2款的违反保护令罪。
法官审酌阿德曾有公共危险、偽造文书等前科,素行不佳,且无视保护令的诫命,对小美进行骚扰,破坏保护令保障被害人权益的作用。不过,考量阿德于审理中坦承犯行,且小美当庭表示愿意原谅阿德,并请求从轻量刑,法官最终判处阿德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
检察官另指控阿德涉嫌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及恐吓危害安全罪,但法院认为无证据证明阿德曾透过脸书散布小美的个人资料,且LINE状态讯息中的文字并未具体威胁小美的名誉,因此不构成恐吓罪。此部分不另为无罪谕知。
此外,检察官指控,阿德涉张贴小美个人资料及约炮讯息,犯加重诽谤罪,但因小美已撤回告诉,法院依法不另为不受理判决。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拒绝家庭暴力,请拨打110、113。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