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滨海自行车道串连4处沿海行政区,有民眾反映滨海步道旁出现家庭垃圾、废轮胎、家具、马桶等多处垃圾堆,民眾酸根本是「垃圾步道」。大园区沙崙里长游素珠表示,常有不肖业者趁夜间偷倒垃圾,已成地方多年来的头痛问题。桃园市环保局回应,经查若为厂商或业者丢弃事业废弃物会移送地检署侦办,可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5百万元以下罚金,另已请桃园市警察局协助调阅相关监视影像及保存备份影像,以利后续查察。
民眾酸,「滨海自行车道变垃圾道」。也有民眾说,这样的歪风早已司空见惯,滨海步道从大园区的竹围渔港一直到新屋区的永安渔港,一路上多处垃圾堆,不肖业者、民眾,看准桃22线道夜晚时较少人行经,也无监视器等设备,恶意丢弃家庭垃圾、事业废弃物。
游素珠表示,不肖厂商、业者都会选在晚上、凌晨时段偷丢垃圾,造成环境脏乱问题已有多年之久,桃22县道因晚间至凌晨时段鲜少有人经过,已经加派里上守望相助队巡守依然防止不了不肖人士、厂商偷盗垃圾,盼能加重相关罚责,才能真正防范遏止歪风。
环保局回应,桃22县道往猪鼻子沙滩道路上大园区西滨路一段78巷道路旁有多处遭弃置的废弃物,其中1处废弃物样态为废塑胶、废木材,丈量废弃物体积长5.5公尺、宽2.8公尺、高1.1公尺,合计约16.94立方公尺,现场未有行为人及可疑车辆,翻找废弃物亦未发现可辨识的相关联络资讯、单据及文件,后续将请大园警分局竹围派出所协助调阅大园区桃22县道与西滨路一段632巷43弄路口监视器影像及保存备份影像,以利后续查察。
环保局强调,一般垃圾依废弃物清理法第27条,处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经限期改善,届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连续处罚。但如果是厂商或业者任意弃置事业废弃物会移送地检署侦办,依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第4款之规定,可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5百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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