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是在去年委外研究碳税接轨碳费、併同检讨货物税的可行性,报告近日出炉。
依财政部委外报告,共分三种模式进行评估,第一种为维持碳费政策,暂不课徵碳税,观察期5年;第二种模式则是碳税与碳费并行,除维持原碳费政策,也参考日本对油气类货物加徵适量碳税,并将天然气和煤炭纳入课税范围;同时改革货物税,包括停徵橡胶轮胎、平板玻璃及电器项目,并适度调降机车货物税税率。
第三种则是以碳税取代碳费,新增天然气和煤炭为课税项目,同时停徵橡胶轮胎、平板玻璃及电器的货物税和调降机车货物税税率。
报告表示,考量对厂商的经济衝击,短期可维持碳费制度,并给予5年观察期,未来再配合净零排放调整碳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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