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日举行「税收超徵还税于民」公听会,高雄科大法律研究所教授罗承宗表示,就预算法的角度来看,超徵税收还税于民,「拿了个人10万、还1万,神逻辑」。

罗承宗表示,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捐,国家拿人民的钱去支应各种开支,若真的要小确幸,为何不一开始就少收一点税就行,普发现金作法,让政府付出稽徵成本收税后,又要付出行政成本发还现金,徒耗资源公务资源。

罗承宗表示,「第一步已错,继续错下去?」2023年疫后强化经济与社会韧性及全民共享经济成果特别条例,在预算数与普发现金进行牵连,让本属歪理的「超徵还民」成为实定法上的现实,令人浩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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