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一名比丘向黄姓友人声称自己很会做生意,愿意协助对方经营宜兰民宿及卖糕点赚钱,以减轻经济压力,藉此诱骗黄向农会贷款700万元交付给他,事后黄男惊觉受骗提告,一审依诈欺取财罪重判徒刑4年6月,未扣案所得700万元没收;比丘上诉后,与黄男达成和解并赔偿损失,台南高分院撤销改判徒刑2年,并谕知缓刑5年,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这名比丘于2015年7、8月间参加欧洲旅游团与黄男认识,得知对方正受经济压力之苦,竟利用黄男对佛法的虔信及僧侣的信赖,假藉佛法之名让黄获得解脱。
比丘于2016年底向黄男声称自己很会做生意,经营事业都很成功,谎称要对方向嘉义县某地区农会贷款,由他协助黄男经营宜兰民宿及卖糕点赚钱,让对方能纾解经济上的压力;同时,民宿如有多余的空间,还可作为道场弘扬佛法,渡化更多人,让黄能改运、消灾解厄。
黄男不疑有他,2017年1月间由这名比丘担任连带保证人,并以自己所有的房地为担保品,向农会申请贷款700万元。事后,黄男分二次提领现金交付比丘,但比丘却未依约定计画实施,让他惊觉受骗,愤而提告。
不过,比丘矢口否认有诈欺取财犯行,辩称没有拿取黄男向农会贷款的700万元,还强调他是贷款的连带保证人,如果黄不偿还贷款或缴纳利息,就要由他负责偿还或缴纳,怎会有诈欺取财的动机?但检方侦结后,仍依诈欺取财罪提起公诉。
嘉义地院根据相关证词,认定这名比丘将黄男交付的700万元,拿来购买嘉义市大雅路房产的订金,与当时许以对方的计画全不相符,足见比丘确实利用黄男对于宗教信仰的虔诚,误信有如空中楼阁般的计画,陷于错误后,进而交付700万元现金,重判徒刑4年6月,未扣案所得700万元没收。
比丘上诉后,与黄男达成和解,并赔偿对方的损失完毕,请求从轻量刑;加上黄也同意给予缓刑,台南高分院撤销改判2年,缓刑5年。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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