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有男子因怀疑女友出轨,不仅用铝制毛巾架殴打女友,还脱掉女友衣物命令「学狗爬」,甚至还拍下女友裸照,直到女子脱困逃出,在路人协助下到警局报案,福建金门地院依犯对被害人施以凌虐剥夺行动自由罪,对男子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向公库支付100万元。
据判决书记载,金门有男子怀疑女友感情出轨,便在住处以桧木板殴打女友,甚至用铝制毛巾架殴打,还恐吓要戳女友下体,让女友心生畏惧,接着,男子又强行脱去女友的衣物,命令对方趴在地上学狗爬,女友因畏惧被殴打,只好照着做。
爬行过程中男子还踢女友屁股,导致对方往前扑倒,此时,男子还拿出手机拍摄,直到女友爬了10分钟后,因膝盖流血,才要女友停止爬行。
没想到,男子还不放过女友,要对方全裸躺在床上「大开双腿」拍摄裸照,还将女友以塑胶绳綑绑,另一端则绑在阳台楼梯铁柱,并恫吓要用马桶刷「刷净下体」,剥夺女友的行动自由,让对方心生畏惧;直到隔天,女子自行脱困以毛毯裹住全身,赤脚逃跑向外求援,在路人的协助下,女子便至警局报案。
男子于审理时坦承不讳,法院审酌,男子因细故纠纷以凌虐方式剥夺女子行动自由,又违反其意愿拍摄性影像画面,惟念及男子犯后坦承犯行与女子和解,女子于审理时表示,因和男子在一起很久,舍不得男子被关,因此,愿意原谅男子;法官最后依犯对被害人施以凌虐剥夺行动自由罪,对男子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向公库支付100万元。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禁止对女子有家庭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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