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市场面临消费人口衰减、摊商老化等困境,但北市议员张文洁质疑,北市府不但未积极招商,更不受理摊贩个案解约,刁难需揪团到一定摊数才受理,公有零售市场「停止使用核发补助费」也形同虚设。北市市场处表示,个别摊商提出解约需求是可以解约的,补助费核发则需该市场符合特定条件,致使摊商无法继续营业方可申请。
张文洁说,接获年迈摊商哭诉陈情,向市场处提解约遭拒又无力经营,摊位月缴5000元、年缴6万元,续缴摊租陷入无底洞,进退不能。而解约遭拒主因在市场处受理摊商申请解约时,指出难摊商需揪团到一定摊数,才得解约。
张文洁指出,市场处未积极招商还阻饶、不受理个案解约,更要摊商揪团解约,已违反「台北市公有零售市场停止使用核发补助费自治条例」中「搬迁补助费」及「营业设备补助费」的设计初衷。
张文洁批,市场处寧愿看着传统市场失能空转,却阻饶年老摊商个别摊位解约;未积极汰换摊商释出摊位,引进青年生力军、新品,强化竞争力,反而让摊商缴租却未营业充斥传统市场,放任传统市场让出生鲜市场首选及消费主流。
北市公有零售市场科长许钲国说明,合约为双方订立,若一方要终止,没理由不同意,若为经营多年摊商,因年老体弱可依「市场管理自治条例」,申请变更使用人名义,由共同生活配偶及直系亲属互推1人申请变更;如经营满2年,也可依零售市场使用权转让办法,转让给其他有意承租摊位的北市成年市民,市民需设籍满6个月。
市场处表示,依「台北市公有零售市场停止使用核发补助费自治条例」,停止使用补助费核发条件为因市场改建、收回再利用、建物有结构安全之虞或政策变更等情况,致摊商无法继续营业,并非由任一摊商申请退场,更非揪团即可核发补助费,市场处主要以整个市场为单位做审查,经核可,摊商退场能领有「搬迁补助费」45万元,营业设备补助发放25万元,共计70万元
有关活化市场摊位部分,市场处说,每年藉由市集精进计画、行销补助、业务费补助等专案,提供各公有市场自治会申请补助及辅导市场行销活化、刺激市集精进,市场处不定期派管理员持续稽查及辅导各市场摊位,瞭解市场相关需求并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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