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总统13日宣布,恢復军事审判制度,而国防部长顾立雄12年前担任律师时曾强调,绝不容许军法復辟。现在立场是否转变,顾立雄受访表示,自己初衷不变,过去的军事审判制度,确实有不被人信任的歷史存在,与其说现在是恢復军事审判,不如说要打造全新的军事审判制度,是符合正当法律程序、公平审判原则的全新军事审判制度,所以要全盘来检讨修正军事审判法。
行政院长卓荣泰今(14日)率领阁员赴立法院备询,顾立雄于会前受访提到,将全盘来检讨修正军事审判法,当然也包括让军法官的身分获得保障,所以要制定军法官人事条例、军事法案组织法,乃至于军事检查署的组织法等等。
顾立雄强调,要挥别的是过去那一段不被人信任的军事审判,重新建构一个兼顾人权保障、发现真实及军纪维持的新军事审判制度,他的初衷并未有任何改变。
对于修法歷史,顾立雄回顾,当时它是仍然维持战时,现役军人还是要受军事审判,但从103年到现在为止11年间,因为没有从事军事审判的工作,相关的这些人才、制度、强化作为跟军法官身分保障等等都付之阙如。
顾立雄指出,一旦从由平转战的时候,不可能凭空生出一个能够发现真实、兼顾人权保障及军纪维持的审判制度。所以现在就应该做好相关这个平时审判制度,重新打造一个合乎公民法院制度设计的军事审判制度,才可以因应这个平战状态。
至于未来军检跟军事法官,是由法务部还是国防部决定?顾立雄解释,过去没有将军法官身分保障及法院组织的独立提升到法律位阶,所以这次提出一个法律的位阶,有军法人士条例、相关组织法,从法官甄选、养成、身分保障、评鑑以及淘汰等等,都要依照现行类似法官法的相关规定。
顾立雄强调,让这个军法官确实得到一个独立性,才能够符合大法官宪法解释意旨。会有多元甄选的管道,最重要的是军法官本身,不会因为受到外部、包括国防部的干涉,维护审判独立性不容外部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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