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拖吊车业务分为桃园、中坜拖吊保管场,因合约到期,去年底重新招标,桃园场由新业者得标,因建置期3月30日截止。这段期间北桃园违停除非重大违规、影响交通,否则仅开单、不拖吊。
交通局表示,桃园委外拖吊业务分为桃园、中坜2拖吊场,今年初合约到期,去年就已经开始招标作业,不过前面2次都流标,原有业者第1次没有投标,第2次原业者文件疏漏未能投标,因此一样流标。第3次12月30日招标时,原有业者在中坜场得标,续约成功,桃园场则由新厂商得标。
不过因新业者场地尚未完成建置,交通局给予90天建置期,至3月30日截止。交通局说,桃园拖吊场原业者因为合约到期,已经停止拖吊。虽还有先前移置拖吊场的车辆尚未被车主领回,目前车辆只出不进,至于新业者寻觅到的场地也位于桃园区,主要是希望方便车主领回,待确定后会再公布。
交通局也说,这段期间并非没有拖吊,只是由桃园市警察局交通大队负责,但交大能量有限,主要处理为重大违停,例如严重影响交通才由公有拖吊车处理,并将违规车辆移置位于芦竹的海湖拖吊场。此外虽然拖吊量大幅降低,但违停仍会制单开罚。
交通局说,会督促业者务必在3月30日前完成建置,否则可依照契约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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