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乳标示无望!行政院原本规划把保存期限大于14天的乳品标示为「长效乳」,但遭美日等国反对,认为恐造成贸易障碍,据悉,食药署规划仅取得「鲜乳标章」的才能称鲜乳,进口牛乳等仅能称为牛乳,也会规划鲜奶茶等正名。
依卫福部规划,市售包装乳标示应标示为「牛乳」或「羊乳」等,但若取得农业部核发的「鲜乳标章」或「验证标章」则可标示为「鲜乳」。而农业部则规定,仅限国内以使用国产生乳为原料的业者可以申请使用本标章。意谓仅限国产牛乳可标示为鲜乳。
此外,卫福部也会盘点市售完整包装鲜奶茶、鲜乳蛋糕、鲜乳馒头/吐司等加工食品,若不是使用鲜乳乳品,则标示不得含「鲜乳」二字,并将持续向民眾沟通宣导乳品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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