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陈姓男子2023年与刘姓女子分手后,见刘女返回同居处拿衣物,当下要求復合未成,陈竟持菜刀砍死对方,他遭逮捕羁押后在看守所内抄写佛经,但死者家属认为是他脱罪的藉口及假象,最高法院将陈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定谳。

陈与刘前为男女朋友,2023年7月12日下午刘女在友人陪同下,返回原来的同居住所拿取衣物,友人在1楼等候,陈在刘走入屋内客厅后,随即将该处铁门关上,并与刘交谈,刘欲开启铁门而走到门口时,陈男动手拉住刘欲阻止其离去。

陈将刘拉扯至厨房,过程中先以手掐住刘脖子,并向其称「要死大家一起死」等语,随即以右手从厨房流理台下方取出菜刀,待刘无法行动后,朝刘之左后颈砍杀多刀,致其颈椎、脊髓、椎动脉锐器伤断离及大量出血,而当场死亡。

歷审考量陈男所为造成被害人丧失宝贵性命,被害人家属痛失至亲,对被害人家属于情感上与生活上所造成之创伤甚鉅,犯罪所生损害严重,无从回復,且对于社会治安亦有重大危害,判处无期徒刑,陈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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