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营活动近年蔚为风潮,非法营地乱象不断,中央3年前为此订定「露营场管理要点」辅导业者合法化。花莲县政府表示,目前县内已有1家业者通过申请,正式成为合法设置登记程序的民间露营场,明天将颁予特制「编号:0001」露营场标识牌,鼓励更多业者一起往合法之路迈进。
县府观光处观光产业科表示,申请合法露营场共有2阶段程序,第1阶段为土地许可同意,第2阶段是露营场合法设置登记,其中县内有48件通过第1阶段许可同意、31件正在审理,1件通过第2阶段登记,为秀林乡「山民治97漫活营地」,是县内首家完成合法设置登记程序的民间露营场。
观光产业科表示,第1阶段主要是判定露营场使用土地是否合法,包含土地有无违建、用地是否符合使用地目或是涉及敏感区域,若发现不妥时县府会回函给业者要求修正,并辅导判断是否能往下一步推进,第2阶段则是要提出水保与建设的相关计画,待取得使照后才能成为合法露营场。
不过观光产业科发现,去年0403花莲大地震重创县内观光产业,通过第1阶段的48件案子中,有些业者还在观望是否要进入第2阶段的申请,现阶段大多先取得土地许可同意,之后再视整体产业状况往第2阶段前进。
另外,据观光产业科掌握,目前县内有40多家既有露营场,基于暂无专法可罚,若发现业者违规,只能利用区域计画法使用地目不符开罚,或针对农舍、资材室等违规建物,以农业相关法规祭出罚则,且合法露营场会要求替旅客保险,非法业者是否有保险也是无法可管。
且观光处6日曾召开跨局处会议,探讨辅导业者申请合法露营场遇到的问题,其中,现阶段最大的难题为每位业者对于营位设施的认定看法不同,因此观光处未来将在北、中、南区举办说明会,详细说明申请合法露营场的要件,希望能打造全县安全、舒适的露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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