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依亲的大陆网红「亚亚」刘振亚先前因被检举在网路发表「武统」言论,遭内政部及移民署处分25日离境,她不服提声请停止执行,北高行政法院引用「两公约」第20条,认为她有鼓吹战争宣传之事实,裁定驳回声请。对此,中正大学传播系罗世宏教授认为,「两公约」第20条仅为对缔约国的立法义务性规范,至今我国法规中并无任何具体法律条文,将「鼓吹战争的宣传」明文定义为违法或予以禁止。

在台湾依亲的大陆网红「亚亚」刘振亚先前因被检举在网路发表「武统」言论,移民署以《大陆地区人民在臺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第14条第1项第4款「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安定」,废止依亲居留,3月15日命她10日内出境,且5年内不许可再申请依亲居留。

亚亚于21日向北高行政法院声请停止执行,北高行政法院认为,亚亚以抖音媒体散布「支持中国大陆武力统一中华民国」,有鼓吹战争宣传之事实,「按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0条规定,任何鼓吹战争之宣传应为禁止」,尚无准许停止执行之必要,因此亚亚仍必须于25日离台。

对此,中正大学传播系罗世宏教授在脸书指出,此一裁定在法律论理上存在明显瑕疵,主要问题在于:法院混淆了国际公约对缔约国之立法义务,与对个人所能直接适用之法律责任之界线。

他分析,首先,第20条仅为对缔约国的立法义务性规范,而非可直接对个人处以不利处分之明确法律条文。至今我国法规中并无任何具体法律条文,将「鼓吹战争的宣传」明文定义为违法或予以禁止。

其次,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在其第34号一般性意见中明确指出:「任何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律必须明确、必要、且合比例,尤其对于牵涉国家安全之言论,更应证明其具『直接与即时威胁』(direct and immediate threat)」。

罗世宏直言,亚亚的言论纵属激进,却主要为政治观点表达,尚未具备组织、资助、计画或动员暴力之事实,亦未构成即时、直接的战争行为煽动。法院将其一律归为「鼓吹战争」,有过度延伸解释之虞,削弱了政治性言论的宪法保障地位。

#武统 #亚亚 #两公约 #罗世宏 #依亲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