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财政委员会24日排审《预算法》修正草案,盼还税于民,作为未来普发现金「常态化」的普通法源。不过,行政院主计总处主计长陈淑姿提醒,若税课收入实徵数超过预算数的额度,纳入限定用途,恐无法保持因应重大灾变或疫情的弹性,建议立院审慎研议。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赖士葆提案修正《预算法》第81-1条,新增规定要求政府税课收入实徵净额达到预算编列数120%,或法定赋税收入实徵数大于预算数3,000亿元时,应优先办理普发现金。

同党立委林德福提案则主张,若法定赋税收入实徵数大于预算数,优先办理减少举债、扩大照顾经济或社会弱势者,以及挹注劳保基金、公务人员退抚基金、国民年金、全民健保基金。

担任财政委员会召委的赖士葆会前受访说,将照程序审查法案,由于仍有其他立委版本尚未提出,估最慢将在2周后完成法案初审程序、送出委员会。

对此,主计总处说明,税收实徵数超过预算数系属估计误差,并非常态发生,例如近5年中央政府税课收入虽有4年实际数大于预估数,但2020年因营所税、货物税缩减,致实际徵收未如预期,而有低于预算数的情形。

主计总处续指,税收实徵数超过预算数额,不代表当年度整体财政有余,须先弥平差短,并扣除法定还本,才是政府可用财源;且依据《公共债务法》规定,政府得审视岁入执行状况增加债务还本,无须再另订规定。

至于今年是否有普发现金可能性,主计总处说明,2024年岁计剩余须待2025年7月审计部审定后,循程序编入预算后方可运用。主计总处担忧,若税课收入实徵数超过预算数的额度,纳入《预算法》常态化规范限定用途,无法保持弹性,年度进行中若发生重大灾变或疫情,相关额度将无法优先因应,此外,政府普发现金有其政策目的,适用特定事项及时间,应以特别条例规范。

财政部也建议,税课收入优于预期现行已有法制可循,考量近年国际经济情势快速变化,国内外经济不确定性因素升高,需有足够财政空间因应,因此,岁计剩余之运用须兼顾财政稳健及国家长远发展需求,应优先用于减少举债或留供因应重大政策,由权责机关视政事需求之优先顺序妥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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