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男子不满前妻离婚后不让他接回女儿,和前妻妹妹在视讯电话中起争执,陈男与他的母亲杨姓妇人愤而前往前妻娘家理论。母子上门被阻,陈男即破坏门把、门锁强行进入,再出拳打伤前妻妹妹,前妻和她的姑姑上前劝架也被打伤,陈男母亲也在混乱中出手打人,受伤的前妻等人提告,台南地院审理后,对陈男与其母分别依毁损、伤害、侵入住宅等罪判拘役60日及30日,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陈男与前妻离婚后,前妻带着小孩搬回娘家住,去年6月2日晚上10点多,陈男为了接回女儿,打视讯电话给前妻,结果由前妻的妹妹代接,两人在电话中起争执,陈男不满前妻的妹妹拒绝让他去接回女儿,一怒之下与其母一同前往前妻娘家兴师问罪。

陈男与其母杨妇抵达前妻娘家时,见大门深锁拒让他们进入,陈男即硬扯,破坏门把和门锁强行进入前妻娘家,入屋后即出手殴打前妻的妹妹,同时在场的前妻及她姑姑出手拦阻劝架,陈男母亲也趁机帮忙打前妻妹妹,陈男强行拉开前妻,挥拳打伤她的嘴角,并把前妻的姑姑推去撞墙,在一场混乱中,3名被害人均受到擦伤、下背痛等伤害,对陈男及其母杨妇报警提告。

法院审理时,陈男与其母杨妇均坦承侵门踏户到前妻娘家打人,也表明愿赔偿前妻与其妹、姑姑等人的损失,但因赔偿金额谈不拢,双方未达成和解,女方也另行提告请求赔偿。

法官认定陈男与其母都是一时失虑,为了接回女儿才会强行侵入女方的住处及出手伤人,陈男依毁损及2个伤害罪,判应执行拘役60日,陈母依侵入住宅及伤害罪,判拘役30日,均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探视 #离婚 #伤害 #毁损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