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伟/花莲报导花莲罢免案爆违法查对个资,引发「查水表」争议,检调昨搜索带回县府民政处长明良臻等7人,明良臻遭声押,花莲地院裁定50万交保。虽然个资法并非「重罪」,但法界人士指出,公务员涉个资法加重其刑,纵然最后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依法亦不得谕知易科罚金,仍要服刑。

外界议论,个资法本刑5年以下,并非「重罪」,涉案人遭搜索声押,是否有违比例原则,是不是有参杂政治因素?法界人士指出,单就个资法来看,检调搜索动作确实感觉较大,但因本案对象公务与,县府户政人员涉个资法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已非本刑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之罪,纵然最后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依法亦不得谕知易科罚金,仍需服刑。

法界人士说,因此公务员涉个资法一定要获判无罪,倘若法院审结判有罪确定,除非缓刑、可易科罚金,曾有判决具公务员涉个资法遭判3月服刑。

法界人士指,明良臻是政务官任用,他也是公务员,案情发展民政处有派户政人员查对连署人名册,若侦查确实违法,这部份公务员行为可能影响罢免连署意愿。

另外,法院认为检方所提证据以足认被告犯嫌重大,因此裁定50万交保,但法院又谕知易被告不得与共犯,证人联繫,似有矛盾,法界人士认为,检方抗告可能会以此为重点,高等法院可能发回更裁。

明良臻今缴交具保金额50万元后,由父亲、太太、妹妹到法院接他离开,步出法院,面露疲惫、苦笑神情,媒体询问有无委屈、有无政治因素?明只说谢谢关心,上车前还说抱歉。明良臻是由父亲、太太、妹妹到法院接他离开。

本案缘由,花莲罢团将第一阶段罢免国民党立院党团总召傅昆萁连署提议书递交中选会,传出民眾遭户政人员登门「查水表」,确认连署书是否亲签,引发争议。

检方3月10日收到高检署检举资料及民眾告发后即分案调查,调查站搜证1个半月,昨天检调发动搜索。包括明良臻等7人被依违反选罢法、个资法罪嫌移送花莲地检署复讯,选委会总干事的吴俊毅30万元交保,锺姓户政事务所主任20万元交保,王姓、蔡姓、辛姓、陈姓公务员,分别以2万元到3万元交保,明良臻因与涉案人员都是上下属关系,县府说,待收到裁定书后视内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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