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议会第20届第13、14次临时会27日上午召开三读议案第二、三读会,会中三读通过「苗栗县营建工程剩余土石方处理及资源堆置处理场设置管理自治条例」修正案以及「苗栗县殡葬管理自治条例」修正案,县长锺东锦强调,未来将以公办民营方式设置土石方弃置场,将废弃物做有效管理,杜绝乱倒情形。
在苗栗县议会第20届第13、14次临时会27日上午召开召开三读议案第二、三读会,通过「苗栗县营建工程剩余土石方处理及资源堆置处理场设置管理自治条例」修正案以及「苗栗县殡葬管理自治条例」修正案。
县长锺东锦针对营建工程剩余土石方的处理表示,这是一个全省性的问题。中央2个月前已经重视此议题并提出公办民营的建议。然而,因为许多地方地主对处理场的申请不熟悉且流程较为缓慢,导致大量的土石方和建材废弃物未能妥善处理,进而对环境造成了影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县府已经启动招标计画,并计画将在北、中、南选择合适的地点设置处理场,对剩余土石方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物品将被回收,需焚烧处理的物品将送往焚化炉,而剩余需要掩埋的物品将设有稳定的掩埋地点。处理场的选择原则是挑选便于拆迁及施工的地点,并且希望这些地点能够实现土地的2次利用,例如恢復农用或转作农场等。目前相关的招标计画已经进行,县府将积极推动这些措施,以期改善土石方和营建废弃物的处理问题。
同时,县议会也三读通过了「苗栗县殡葬管理自治条例」修正案。修正案中新增了私立公墓设置或扩充的相关规范,并免除低收入户申请火化的规费,旨在减轻弱势族群的治丧负担。
县长锺东锦表示,除了县府提供的伤葬补助外,还有许多民间慈善团体,如大爱协会和狮子会等,这些社会资源将帮助低收入户在面对家庭变故时处理丧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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