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盐公司董事会28日依企业併购法等相关规定,以每股现金新台币0.917元,通过台盐绿能公司股份转换案,收购台盐绿能33.25%股权(12,325千股),交易对价11,302千元,成为台盐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以加速台盐绿能公司体质优化并同时改善营运困境。
董事长丁彦哲表示,基于台盐泛公股之企业形象,为承担起社会责任并善尽经理人职责。在经济部与董事会支持下,拟以每股现金新台币0.917元执行台盐绿能公司股份转换案,本案经委请诚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赖明阳会计师及承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许豪文会计师,就交易价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见。依会计师复核意见书,台盐绿能公司33.25%股权价值评估分析报告,採可类比公司法及可类比交易法之估值在6,486千元~16,116千元之间,故採区间中位数11,302千元作为交易对价,尚属合理。
台盐绿能公司因前董事长陈启昱等人签订多件不利公司合约,致经营绩效不彰涉及弊端,该案已于今年2月27日由台南地检署起诉求刑。
台盐表示,台盐绿能公司累积亏损至2024年底已扩大至94.58%,届时需在台盐公司完成股权收购后,透过集团资源的整合落实开源节流措施,并对法律诉讼案件进行风险控管,以维护公司利益及利害关系人之权益,期望在母公司台盐的支援下,让台盐绿能公司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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